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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用户协议


1. 用户协议的接受与修改

  1.1 本协议是用户(您)与东莞市海贝音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贝音乐”)网站之间的协议,“海贝音乐”网站将按照本协议约束之内容为您提供服务。

  1.2 本协议所述服务条款构成您(个人或者单位、组织、团体等)使用“海贝音乐”提供的相关服务的先决条件。若您不同意本协议中所述服务条款或其后对协议条款的修改,您可以不使用或主动取消“海贝音乐”提供的相关服务。您的使用行为将视作对本协议全部条款的完全接受。

2. 服务说明

  2.1 “海贝音乐”向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

  2.1.1 “海贝音乐”网主页(及其他由“海贝音乐”运营的任何网站);

  2.1.2 “海贝音乐”直接拥有或运营的包括但不限于PC、平板、手机等全部终端客户端产品;

  2.1.3 “海贝音乐”用户会员中心、用户空间、礼品、商城;

  2.1.4 “海贝音乐”直接拥有或运营的服务器、网络存储空间;

  2.1.5 “海贝音乐”提供给您的其他技术。

  2.2 “海贝音乐”所提供的服务,均限于在“海贝音乐”网平台内使用,任何以恶意破解等非法手段将“海贝音乐”所提供的服务与“海贝音乐”网平台分离的行为,皆不属于本协议约定的由“海贝音乐”提供的服务。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行为人负责,“海贝音乐”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3 “海贝音乐”官方所公布的方式为注册、登陆、下载客户端(包括但不限于iOS、Android等智能平台),是使用“海贝音乐”服务的合法途径,用户通过其他任何途径、任何渠道、任何方式获取的“海贝音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客户端下载等)均为非法所得,“海贝音乐”概不承认其效力,且一经发现,“海贝音乐”有权立即作出删除、清零、封号等处理,任何因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2.4 用户理解并认可“海贝音乐”享有如下权利,“海贝音乐”行使如下权利不视为违约,用户不追究或者豁免“海贝音乐”的相关法律责任:用户有权长期使用其合法获得的“海贝音乐”账号及其账号下标识、礼品等,但是用户确认其仅享有上述服务和产品的使用权,上述服务和产品,及其衍生物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归“海贝音乐”所有(用户经合法渠道取得的实体产品所有权除外)。“海贝音乐”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收回日期,无需另行通知用户亦无需征得用户同意。

  2.5 “海贝音乐”有权提前向用户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弹出页面公告、网站首页公告)以修改、替换、升级与“海贝音乐”服务相关的任何软件。如果用户不同意或者不接受“海贝音乐”相关软件的修改、替代、升级,请直接拒绝、停止、取消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用户同意并接受“海贝音乐”相关软件的修改、替代、升级,同时该同意并接受的行为仍受本协议约束。

3. 用户注册

  如果您使用“海贝音乐”提供的网络存储空间进行试听节目的上传及传播服务,您需要注册一个账号并设置密码,并确保注册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完整性,如果上述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您应及时更改。在完成本服务的登记程序后,您应维持账号及密码的机密安全。您应对任何人利用您的账号及密码所进行的活动完全负责,“海贝音乐”无法对非法或未经您授权使用您账号及密码的行为作出甄别,因此“海贝音乐”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您同意并承诺做到:

  3.1 当您的账号或密码遭到未经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任何安全问题时,您会立即有效地通知到“海贝音乐”;

  3.2 当您每次登录“海贝音乐”或使用相关服务后,会将有关账号等安全退出;

  3.3 您同意接受“海贝音乐”通过电子邮件、客户端、网页或其他合法方式向您发送通知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

  3.4 您承诺不在注册、使用“海贝音乐”账号从事以下行为:

  3.4.1 故意冒用他人信息为自己注册“海贝音乐”账号;

  3.4.2 未经他人合法授权以他人名义注册“海贝音乐”账号;

  3.4.3 窃取、盗用他人的“海贝音乐”账号、会员标识等;

  3.4.4 使用侮辱、诽谤、色情、政治等违反法律、道德及公序良俗的词语注册“海贝音乐”账号;

  3.4.5 以非法占有“海贝音乐”相关服务资源为目的,通过正当或非正当手段恶意利用网站漏洞;

  3.4.6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内容。

  3.5 您在此同意,“海贝音乐”有权对违反上述条款的用户作出禁止注册及封号的处理。

4. “海贝音乐”网上的内容

  4.1 “海贝音乐”网上的内容是指您在“海贝音乐”上传音频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像、文字、链接等。

  4.2 您在“海贝音乐”上传或发布的作品,您保证对其享有合法的著作权或相应授权,并且您同意免费授予“海贝音乐”对上述所有作品和内容拥有非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且“海贝音乐”有权展示、散布及推广前述内容。

  4.3 对于用户通过“海贝音乐”提供的UGC服务上传至“海贝音乐”的任何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等形式,用户在此同意并免费授权“海贝音乐”进行传播,并同意“海贝音乐”在传播前在不改变上述内容主要信息的前提下可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编辑和整理。

  4.4 任何经由“海贝音乐”提供的服务,以上传、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任何其他方式传送的资讯、资料、文字、音乐、音讯、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内容”),无论系公开还是私下传送,均由内容提供者、上传者承担责任。

  4.5 “海贝音乐”无法预先知晓并合理控制经由“海贝音乐”服务上传之内容,亦无法准确判断内容上传者的真实身份。因此,您已预知在使用“海贝音乐”的服务时,可能会接触到部分令人不快、不适或厌恶之内容,您同意放弃由此产生的针对“海贝音乐”的任何追索权。但“海贝音乐”有权依法停止传输任何前述内容并采取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您继续使用“海贝音乐”的部分或全部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机关报告。

  4.6 您需独立对自己在“海贝音乐”上实施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您使用“海贝音乐”服务的行为不符合本协议,“海贝音乐”有权作出独立处理,且在无需事先通知及/或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停用您的账号。您若在“海贝音乐”上散步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信息,“海贝音乐”的系统记录可能作为您违反相关法律的证据。

5. 使用规则

  5.1 用户在使用“海贝音乐”服务的过程中,应遵守以下法律法规:

  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5.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5.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5.1.4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5.1.5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5.1.6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5.1.7 其他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法规。

  5.2 在任何情况下,“海贝音乐”一旦合理地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5.3 禁止用户从事以下行为:

  5.3.1 制作、上传、复制、传送、传播包含任何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或其他另人反感的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

  5.3.2 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

  5.3.3 冒充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谎称或使人误认为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

  5.3.4 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海贝音乐”所传送;

  5.3.5 将无权传送的内容(例如内部资料、机密资料)进行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5.3.6 将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5.3.7 将广告函件、促销资料、"垃圾邮件"等,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5.3.8 跟踪或以其他方式骚扰他人;

  5.3.9 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5.3.10 干扰或破坏“海贝音乐”服务或与“海贝音乐”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或不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5.3.11 故意或非故意违反任何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

  5.3.12 用户需保证其上传节目不得违反广电总局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56号令)等,其上传节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上传音频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5.3.12.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5.3.12.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3.12.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3.12.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3.12.5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3.12.6 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

  5.3.12.7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的;

  5.3.12.8 危害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5.3.12.9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5.3.13 如用户提供的上传节目含有以上违反政策法律法规的信息或者内容的,由用户直接承担以上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如因此给“海贝音乐”造成不利后果的,用户应负责消除影响,并且赔偿因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5.4 用户不得通过任何渠道或媒体(包括但不限于自媒体等)发出“与“海贝音乐”合作”、“与“海贝音乐”共同出品”等任何携带““海贝音乐””品牌的字样,如用户需宣传推广合作节目,用户只能在宣传中提及节目本身而不得提及与“海贝音乐”关系或者擅自以“海贝音乐”品牌进行推广,凡是用户的发稿带有““海贝音乐””的一切宣传稿件必须通过“海贝音乐”相应合作部门之书面同意,否则因此给“海贝音乐”造成的一切损失用户应予以赔偿。

  5.5 除与“海贝音乐”特别签订协议或者收到“海贝音乐”之书面许可外,用户利用“海贝音乐”服务上传、发布、传播的文字、符号、音频等内容不得含有广告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上述的标题、简介等内容。

6. 隐私保护

  当您注册“海贝音乐”的服务时,您需提供一部分的个人信息。隐私信息是指那些能够对用户进行个体辨识的信息,包括用户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IP地址等。而记录在“海贝音乐”服务器上的、及用户在使用“海贝音乐”时的行为习惯等基本信息和用户隐私信息外的一切普通信息,其中包括用户同意进行公开的部分隐私信息则统称为非隐私信息。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海贝音乐”主动、被动的收集用户信息,也充分理解“海贝音乐”收集非隐私信息的目的在于更人性化的为用户提供服务,同时有针对性的为用户提供合适的内容。

  6.1 “海贝音乐”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公开、编辑或者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用户隐私信息及保存在“海贝音乐”的非公开内容,除非遇到以下情况:

  6.1.1 有关法律规定或“海贝音乐”合法服务程序规定;

  6.1.2 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用户及公众的权益;

  6.1.3 为维护“海贝音乐”自身的合法权利;

  6.1.4 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编辑和透露个人信息的情况。

  6.2 在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几种情况下,用户同意“海贝音乐”使用其用户信息:

  6.2.1 在进行活动或抽奖时,“海贝音乐”可能会与赞助商共享部分的用户隐私信息,在这些情况下“海贝音乐”会在发送用户隐私信息之前进行提示,用户可以选择不参与来终止传送过程;

  6.2.2 用户在购买“海贝音乐”所列出的商品时,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例如用户的银行卡号和联系信息)会提供给商家,这些商家会进行数据收集操作,但“海贝音乐”对商家的此种操作不负任何责任;

  6.2.3 “海贝音乐”会通过统计数据,向目前或将来可能的合作伙伴、广告商、赞助商及其他第三方以及为了其他合法目的而描述“海贝音乐”的服务;

  6.2.4 “海贝音乐”会竭尽全力保护用户信息,但“海贝音乐”不能确信或保证任何个人信息的安全性,用户仍需自己承担风险。比如用户联机公布可被公众访问的个人信息时,用户可能会受到未经用户同意的消息。

7. 第三方链接

  “海贝音乐”服务可能会提供与其他国际互联网网站或资源进行链接。除非另有声明,“海贝音乐”无法对第三方网站之服务进行控制,用户因使用或依赖上述网站或资源所产生的损失或损害,“海贝音乐”不承担任何责任。

8. 知识产权

  8.1 受国际版权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保护,“海贝音乐”服务及本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技术、商标、材料等的所有知识产权归“海贝音乐”所有和享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8.2 用户不得修改、改编、翻译“海贝音乐”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技术、材料等,或者创作与之相关的派生作品,不得通过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其他类似行为获得其的源代码,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用户负责,“海贝音乐”将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8.3 用户不得恶意修改、复制、传播“海贝音乐”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技术、材料等。否则,用户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对其他人的损害,或者造成对“海贝音乐”公司形象损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4 用户不得擅自删除、掩盖或更改“海贝音乐”的版权声明、商标或其它权利声明。“海贝音乐”平台所有设计图样以及其他图样、产品及服务名称,均为“海贝音乐”及/或其关联公司所享有的商标、标识。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

  8.5 经由“海贝音乐”服务传送的内容,未经“海贝音乐”明示授权许可,除上传者以外的用户不得进行修改、出租、散布、转载或衍生其他作品。“海贝音乐”对其自制内容和其他通过著作权享有者授权取得的独占内容享有完全知识产权,未经“海贝音乐”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载、传播和提供观看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海贝音乐”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海贝音乐”将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8.6 “海贝音乐”所有和享有的知识产权,不因用户的任何使用行为而发生权利转移。

9. 免责声明

  9.1 “海贝音乐”对于任何包含、经由或连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有关本网络服务所获得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用户经本服务上的广告、展示而购买、取得的任何产品、信息或资料,“海贝音乐”不负保证责任。用户自行负担使用本服务的风险。

  9.2 “海贝音乐”有权但无义务,改善或更正“海贝音乐”服务任何部分之任何疏漏、错误。

  9.3 “海贝音乐”对如下事项不做担保(包括但不限于):

  9.3.1 “海贝音乐”提供的网站、客户端等软件虽然均已经过“海贝音乐”测试,但由于技术本身的局限性,“海贝音乐”不能保证其与其他软硬件、系统完全兼容。如果出现不兼容的情况,用户可将情况报告“海贝音乐”,以获得技术支持。如果无法解决问题,用户可以选择卸载、停止使用“海贝音乐”服务。

  9.3.2 使用“海贝音乐”服务涉及到Internet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不可抗力、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网络中断、用户关机、通信线路等原因,均可能造成“海贝音乐”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情况。“海贝音乐”不保证“海贝音乐”服务适合用户的使用要求。

  9.3.3 由于“海贝音乐”提供的客户端等软件可以通过网络途径下载、传播,因此对于从非“海贝音乐”指定官方站点下载、非“海贝音乐”指定途径获得的“海贝音乐”服务相关软件,“海贝音乐”无法保证其是否感染计算机病毒、是否隐藏有伪装的木马程序等黑客软件,也不承担用户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9.3.4 “海贝音乐”不做任何与“海贝音乐”服务、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及时性和性能有关的担保。

  9.3.5 “海贝音乐”不保证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符合用户的期望。

  9.4 用户使用经由“海贝音乐”服务下载或取得的任何资料,其风险由用户自行负担,因该使用而导致用户电脑系统损坏或资料流失,用户应负完全责任。

  9.5 基于以下原因而造成的利润、商业信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海贝音乐”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衍生或惩罚性的赔偿:

  9.5.1 “海贝音乐”服务使用或无法使用;

  9.5.2 经由“海贝音乐”服务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料或服务;

  9.5.3 用户资料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修改;

  9.5.4 其他与“海贝音乐”服务相关的事宜。

  9.6 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加强密码安全性,谨防账号泄露或被盗。因用户账号被泄露或被盗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海贝音乐”不承担补偿责任。用户因电信和网通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网络或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不可抗力(如服务器当机)等非“海贝音乐”原因造成账号、账号内财产等丢失、减少的,“海贝音乐”不承担补偿等责任。

  9.7 用户理解并同意自主选择免费下载和使用“海贝音乐”服务,风险自负,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使用“海贝音乐”服务过程中的行为,以及因使用“海贝音乐”服务产生的一切后果。如因下载或使用“海贝音乐”服务而对计算机系统造成的损坏或数据的丢失等,用户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0. 服务终止

  10.1 您同意“海贝音乐”有权基于自行考虑,因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缺乏使用或“海贝音乐”认为您已经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及精神,而终止您的账号或服务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并将您在“海贝音乐”服务内的任何内容进行移除并删除。

  10.2 您同意本协议任何规定提供之服务,无需进行任何事先通知即可终端或终止。您承认并同意,“海贝音乐”可立即关闭或删除您的账号及账号中所有相关信息及文件,及/或禁止继续使用前述文件或“海贝音乐”的服务。

  10.3 “海贝音乐”采取以上行为均不需要进行通知,并且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称不承担责任。

11. 法律适用和管辖

  11.1 “海贝音乐”对本协议拥有最终解释权。

  11.2 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海贝音乐”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其他规定

  12.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本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海贝音乐”所有。

用户纠纷处理

纠纷举报受理


一、交易纠纷处理规定

1、东莞市海贝音乐科技有限公司仅作为本站的运营商,如若本站内网络音乐用户之间发生纠纷且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向国家相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寻求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本站将会为实名注册用户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并根据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要求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或采取必要措施。

2、东莞市海贝音乐科技有限公司用户之间发生纠纷的,也可向本站客服人员投诉并举证。用户需提供与其账号注册信息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必要的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文件和其他本站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据。经审核确认后,本站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如东莞市海贝音乐科技有限公司用户对本站的服务有任何异议的,可以向客服人员投诉并举证。查证属实的,本站将立即更正并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给予用户必要的补偿。


二、针对用户充值退款等相关问题

1、申请人致电客服提出诉求,客服根据申请人描述情况提交判断。

2、符合初步条件的,我司将联系申请人,申请人需向指定邮箱提交审核材料。

3、收到提交材料后,我司将对内容进行核查:

(1)材料提交合格且核对正确的情况下,由我司对退款请求予以受理;

(2)材料提交不全面的,由我司进行回访,并提示申请人继续补充材料;

(3)材料提交不合格且不正确的,我司有权对退款请求予以拒绝,并附说明理由。

4、我司确认退款处理方案后,及时通知申请人,由申请人配合后续流程。

5、处理完成申请人的退款诉求。


温馨提醒,申请人需提交的审核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误充值的材料(充值交易截图、相关监控录像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申请人本人签署的《退款申请函》(复印件),《退款申请函》模板见附件;

4、其他我司要求提交的材料。

为确保退款顺利推进,申请人应提交较完备的审核资料,对未提供的材料要及时补充。申请人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证件的,我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针对未成年人充值退款等相关问题

我司非常重视家长(以下简称“申请人”)反馈的孩子(以下简称”未成年人”或“被监护人”)误充值的问题,目前,针对未成年人充值退款等相关问题,我司的处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致电客服提出诉求,客服根据申请人描述情况提交判断。

2、符合初步条件的,我司将联系申请人,申请人需向指定邮箱提交审核材料。

3、收到提交材料后,我司将对内容进行核查:

(1)材料提交合格且核对正确的情况下,由我司对退款请求予以受理;

(2)材料提交不全面的,由我司进行回访,并提示申请人继续补充材料;

(3)材料提交不合格且不正确的,我司有权对退款请求予以拒绝,并附说明理由。

4、我司确认退款处理方案后,及时通知申请人,由申请人配合后续流程。

5、处理完成申请人的退款诉求。


温馨提醒,申请人需提交的审核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成年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未成年人的监护法律关系证明文件(户口簿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文件);

4、证明未成年人误充值的材料(充值交易截图、相关监控录像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5、申请人本人签署的《退款申请函》(复印件),《退款申请函》模板见附件;

6、其他我司要求提交的材料。

为确保退款顺利推进,申请人应提交较完备的审核资料,对未提供的材料要及时补充。申请人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证件、监护关系证明书的,我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司呼吁,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尤其是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监护引导,防止未成年人误充值等不理性消费情况的发生。退款后同一未成年人再次误充值的,我司保留不予退款的权利。

感谢各位朋友的关注和监督。

自审制度

自审制度


1、内容审核制度

1.1、基本原则

公司建立内容审核制度、审核意见留存制度及工作程序,配备与业务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审核员。公司网站平台上线的网络文化产品经过审核员审核认定。

审核员对公司平台产品进行审核时应完整审看全部内容,不得快进和遗漏,审核员应客观、公正地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应明确指出需要修改的问题、是否同意产品上线,并说明理由。

审核员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较高的文化修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审核员应经过内容审核业务培训,考核通过后从事内容审核工作。

1.2、目的

为了加强网络文化内容建设与管理,提高公司的互联网产品内容水准,促进网络音乐行业健康发展,规范公司的网络音乐产品及服务内容自审工作,增强公司的自主管理能力和自律责任,确保公司的网络文化产品平台能够健康、快速的发展,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标准规范,开展本单位网络音乐内容审核工作,建立内部工作流程和责任制度,严把内容关,确保网络音乐内容合法。

1.3、组织架构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公司建立了内容审核小组,设立一名组长,三名组员,负责公司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核工作。

1.4、审查人员职责

1.4.1.公司审查人员应该熟练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好好学习《网络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

1.4.2.审查人员在对公司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审查中,要能够独立表达审核意见。

1.4.3.审核人员要积极参加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并组织全公司进行学习,传达最新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

1.5、审查流程

1.5.1.对公司网站发布的音乐产品及平台的一些活动策划、广告等内容,在上线前对音乐版权、内容文本、广告、活动内容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式上线。

1.5.2.审查人员在产品或者广告、活动正式上线之前,依据内容审查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的审查,对审查过程进行记录,并签发初审意见。

1.5.3.初审通过的产品,审查人员上交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初审有问题的产品,退回相关部门令其整改,对整改后的内容进行复查,复查通过上交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1.5.4.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产品进行终审,通过审核的产品上线,有问题的产品退回整改,由审核人员重新进行审查。

1.5.5.对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人员不能准确判断的,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行政指导。

1.5.6.所有审查人员的审查意见归档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

1.6、审查标准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载有以下内容的文化产品: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公司的审查人员在审查的时候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平台的互联网文化产品进行审查,保证公司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积极向上。


2、未成年人保护

2.1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产品、服务的内容审核标准公司网站平台上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内容都是公司内容审核小组审核通过的,审核时严格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对音乐产品内容进行严格审核。

2.1.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1.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2.1.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2.1.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2.1.5.宣扬邪教、迷信的;

2.1.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2.1.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2.1.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2.1.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2.1.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违反以上要求的内容都不会在平台上出现,保证公司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积极向上,能够正面引导未成年人。

2.2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法网络信息侵害的技术措施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法网络信息侵害是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是切实保护用户和自身安全生产的必要措施,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络进行个人信息盗取和有害信息传播。我公司采取了以下技术来防止未成年人收到违法网络信息侵害:

2.2.1、互联网接入日志审计技术措施。

互联网日志审计措施是维护互联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基石,我公司在计算机主机、网关和防火墙上都建立了完备的日志审计记录。包括系统的启动时间、用户登陆帐号、登陆时间、用户进行的操作、关机时间等。对每一次网络连接应记录连接的源IP 地址、目的机器IP 地址、连接的时间、使用的协认等信息,日志保存的时间为 60 天。

2.2.2、防病毒、防黑客攻击技术措施

(1)公司所有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都下载安装了检测合格的防病毒产品并定期下载病毒特征码对杀毒软件升级,确保计算机不会受到已发现的病毒的攻击。

(2)公司采用了网络安全控制技术,对公司内联网的设备采用了防火墙、IDS 等设备对网络安全进行防护。

(3)公司制定了系统安全技术管理措施,技术部定期使用漏洞扫描软件扫描系统漏洞,及时关闭不必要的服务端口,修复系统漏洞。

(4)公司制定了系统补丁的管理制度,技术部会定期确定系统补丁的更新、安装、发布措施,及时堵住系统漏洞。

2.3未成年人遭受违法网络信息侵害的应急处理制度

2.3.1.所有人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在发现后出现该情况后要及时向公司应急小组及上一级领导报告。

2.3.2.公司技术部要及时保护现场,立即与网络隔离,防止影响扩大。

2.3.3.公司技术部及时取证,分析、查找原因。

2.3. 4.公司技术部要及时消除有害信息,防止进一步传播,将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2.3.5. 公司技术部在处置有害信息的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保留、贮存、散布、传播所发现的有害信息。

2.4网络产品、服务可能危害未成年人的投诉和举报

2.4.1、公司有专人负责处理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回复,公司网站平台上有公司联系电话号码,用户可以通过公司电话、邮箱等联系我司。

2.4.2、公司受理的有害信息投诉事件主要指单位和个人利用公司网站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危害未成年人:

2.4.3、公司接收举报投诉受理对公众举报、投诉事件,会按照按集中管理、登记的原则办理,由技术部集中处理,并对处理结果备案。对重大有害信息事件,由技术部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2.4.4、负责核查的员工在接到投诉事件后应及时安排办理,在法定时限内处理完毕,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处理完毕,应向主管领导说明理由,实当延长处理时间。

3、技术安全

3.1网站安全保障措施

3.1.1、我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网络安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本单位负责人、网络负责人、网络维护人员三级信息安全责任制和信息发布的审批制度,公司所有员工都会按照制度执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3.1.2、我公司为了网站的稳定的和安全,购买使用的阿里云网络服务器性能选择了稳定性、安全性都优等的服务器。而且在服务器和其他计算机之间设置了经公安部认证的防火墙, 并且与专业网络安全公司合作,做好安全策略,拒绝外来的恶意攻击,保障网络正常运行。

3.1.3、我公司的网络服务器由指定了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 每天都会负责查看系统日志,随时解决可能出现的异常问题,保障公司的网络安全。

3.1.4、我公司的网络服务器及工作站上均安装了正版的防病毒软件, 防病毒软件可以对计算机病毒、有害电子邮件有整套的防范措施,防止有害信息对我公司的网络系统进行干扰和破坏,为我公司的网络安全保障添加另一重保障。

3.1.5、我公司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双机热备份机制,如果主系统遇到故障或受到攻击导致不能正常运行的话,那么备用系统会及时替换主系统提供服务,保障公司的网络能够正常运行。

3.1.6、我公司已经关闭了网站操作系统中暂时不使用的服务功能及相关端口,而且对公司网站定期进行扫描,及时用补丁修复系统漏洞,责杀病毒。

3.1.7、我公司的网络是集中式权限管理,针对不同的应用系统、终端、操作人员,我公司系统管理员会根据个人只能设置共享数据库信息的访问权限,并设置相应的密码及口令。不同的操作人员设定不同的用户名,且定期更换,所有人员都不能泄漏自己的口令。

3.1.8、我公司的服务器平时处于锁定状态,由专人保管好登录密码,其他人不能随意登录。

3.1.9、我公司后台管理界面须设置超级用户名及密码,由专人保管,严禁泄露,以防他人登入。

3.1.10、我公司网站所有数据发布之前必须经审核小组审核通过才能发布。

3.1.11、我公司在运营公司网站平台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3.1.12、公司网站平台的用户信息由技术部专人负责管理,并执行严格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向他人泄露。

3.2信息安全保密管理措施

3.2.1、我公司建立了健全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采用信息安全保密责任制,让每一个人都切实负起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的会责任。公司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 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根据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来实施方法,确保公司网络提供信息服务的安全。

3.2.2、我公司有审核小组对服务信息进行监管,保存、清除和备份的制度。技术部门也讲定期开展对网络有害信息的清理整治工作,对违法犯罪案件,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3.2.3、我公司对所有信息采取了备份措施,以防数据丢失。

3.2.4、我公司制定了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在公司内进行教育宣传,增强大家的网络安全意识,让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互联网管理有关法律、法 规,不泄露、不制作和传播有害信息。

3.3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措施

3.3.1、我公司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积极配合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3.3.2、我公司已经制定了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公司会按照制度执行, 以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3.3.3、公司会保存用户登陆记录 60 天以上,对这些数据进行备份处理, 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

3.3.4、公司平台用户注册登记的私人信息资料,我公司不会向外界散发、告知,任何人都不得查阅、拷贝、抄录用户的私人信息资料内容。

3.3.5、公司会切实落实各项制度,做好各项管理制度的工作。

3.3.6、公司对内部人员也制定了保密管理制度:

3.3.6.1公司相关内部人员不得对外泄露需要保密的信息。

3.3.6.2公司内部人员不得发布、传播国家法律禁止的内容。

3.3.6.2公司人员有义务也有责任为用户信息进行保密。

3.3.7、平台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3.3.7.1公司对平台用户信息设置了权限,除相关人员外不能进入系统,查看或者篡改用户信息。

3.3.7.2公司对网站平台的有害的信息设置了关键词过滤,对用户的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并保证其信息的安全保密。

3.3.7.4公司技术部对用户在我公司网站平台上的所有行为都进行有效监控,保证网站信息安全。

3.3.7.5公司网站平台用户不得传播、发布国家法律禁止的内容。

4、评论审核

4.1、本网站提供的“评论服务”,旨在为用户提供文明、理性、友善、高质量的信息分享和公共讨论的网络交流空间。

网站评论服务,是指通过运营网络互动传播技术平台,供用户对本网站的音乐作品发表评论意见的服务。

4.2、用户在我公司网站平台使用评论服务时,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应尊重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及公民个人隐私,尊重社会公序良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上文提及的国家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及《未成年年人保护法》等。

4.3、用户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并注册账号后,使用本网站的评论服务。对注册用户发表的评论,我司保留相应的管理权力。

4.4、本网站视所有注册用户自动承诺不发表下列信息:

4.4.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4.4.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4.4.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4.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4.5煽动地域仇恨、地域歧视的;

4.4.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4.4.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4.4.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4.4.9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4.10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4.4.11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4.4.12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4.4.13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4.4.14使用本网站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4.4.15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4.4.16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4.4.17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传播的其他信息。

4.5、对违反上述承诺的用户,我们将视情节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删除评论、短期禁止发言直至永久关闭注册账号等管理措施。同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言论将保存在案、并向有关政府部门如实报告。

5、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5.1、公司成立了网上应急小组,组长由公司技术部领导担任,成员由技术部门人员组成。采取统一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设置网络运行维护小组,成员由信息中心网络技术部人员组成,确保网络畅通与信息安全。

5.2、加强网络信息审查工作,若发现主页被恶意更改,应立即停止主页服务并恢复正确内容,同时检查分析被更改的原因,在被更改的原因找到并排除之前,不得重新开放主页服务。音乐发布服务,必须落实责任人,实行先审后发,通过日志留存、安全认证、实时监控等进行网络平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有效的网络防病毒工作机制,及时做好防病毒软件的网上升级,保证病毒库的及时更新。

5.3、信息中心对公司网站实施24小时值班责任制,开通值班电话,保证与上级主管部门、电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的热线联系。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向应急小组及有关部门、上级领导报告。

5.4、加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运行维护小组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对突发的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做到:

5.4.1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在发现后及时向应急小组及上一级领导报告。

5.4.2保护现场,立即与网络隔离,防止影响扩大。

5.4.3及时取证,分析、查找原因。

5.4.4消除有害信息,防止进一步传播,将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5.4.5在处置有害信息的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保留、贮存、散布、传播所发现的有害信息。

5.5、做好准备,加强防范。应急小组各部门成员对相应工作要有应急准备。针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治方案并具体落实到位,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6、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为切实做好网络举报的受理和处置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文明,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结合我司网站平台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并公布本网站的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6.1、机构设置

公司举报工作由公司运营部负责。客服部、技术部等部门协助完成举报信息的受理和处置工作。

6.2、举报信息受理范畴在我司网站平台上发布的,具有如下性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6.2.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6.2.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6.2.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6.2.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6.2.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2.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2.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6.2.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6.2.9骚扰、垃圾广告或信息的;

6.2.10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6.2.11侵害他人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6.2.12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6.3、举报信息受理流程

网站设有24小时举报电话,值班人员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由公司运营部统筹受理。

6.4、举报信息处置流程

6.4.1公司运营部根据举报信息,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

6.4.2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立即上报相关领导,第一时间做出处理。处置完成后,网站将及时向举报者反馈处置情况,如出现联系不到举报者的情况将予以注明。

6.4.3不属于本网站受理的举报信息,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并引导其在相应的渠道反映情况。

6.4.4涉及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我司将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6.4.5我司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不向第三方机构或个人透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对于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网站会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6.4.6公司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举报电话。公司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举报邮箱。

7、用户注册

用户需要实名认证完成帐号注册,才能正常使用网站提供的服务。任何机构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互联网用户帐号名称,必须符合《互联网用户帐号名称管理规定》,用户必须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7.1.、用户帐号、密码和安全

7.1.1您在注册帐号时必须通过实名认证,才能成为公司的合法用户,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您可以利用账户,通过本服务上传您的作品,合法正当地使用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

7.1.2用户须对在公司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用户不得使用他人的名义发布任何信息;当被发现用户冒用他人或机构的名义恶意注册帐号,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提供服务,收回其帐号并由该用户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其他责任。

7.1.3您应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1.4用户的密码和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用户可以立即通知公司,我司会负责排查问题。

7.2、用户发布内容的传播

7.2.1您同意授权公司,有权通过本服务将您所上传的内容向全世界范围内不特定的网络用户展示。并授权公司以宣传为目的,在署名作者的前提下免费地传播和使用您上传的内容。当任何第三方未经公司同意,转载、抓取、盗链包含用户内容在内的公司任何资料等行为时,用户同意并授权公司有权以公司的名义代表自己采取任何法律措施。

7.2.2 如果您通过本公司平台分享作品,则您保证:

(1)您所分享的作品均由您本人原创或已经依法获得原始权利人合法授权。

(2)您有权授权公司依据本服务的相关规则使用您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将您上传的作品或者向其他用户推荐或推广。

(3)您所上传的作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不会损害任何他方的合法权益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4)公司依照本服务的规则使用您的作品,无须另行获得第三方同意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7.3、禁止用户从事以下行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赌博、暴力、凶杀、自残、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名誉权、肖像权等)的;

(9)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10)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11)发布、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的;

(12)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如果您上传、发布或传输的内容含有以上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或内容,或者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您将直接承担以上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

8、作者管理

8.1作者注册

8.1.1作者应当通过我司平台网站使用官方指定方式注册作者帐户以成为作者,作者帐户一经注册成功,相应的账号信息不得变更,且该帐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等。我司会对作者提交的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8.1.2作者要如实填写和提交帐号注册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作者提供的主体资质材料、相关资质证明以及其他任何文件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在信息发生变更后,及时进行更新;作者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各种行为的能力;作者履行相关义务、从事相关行为不违反任何对您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8.1.3作者不得从事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行为,也不得为以下违规行为提供便利: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行为;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行为;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行为;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9)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行为;

(10)恶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行为;

(11)发布、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12)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8.2作品审核

8.2.1作者对在我司音乐和音乐平台上传的音乐作品拥有著作权或已经著作权人授权,我司有权要求您提供相关权利证明文件、授权文件、相关机构颁发的权利证书等,作者应当配合。

8.2.2作者在我司音乐和音乐平台上传的音乐作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不违反任何相关法规及相关协议、规则,也不会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等。